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11月24日晚间,长春高新(000661)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超达集团决定不再收购公司持有的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地产”)100%股权。
长春高新表示,终止此次交易,是公司控股股东综合考虑相关政策要求、国有资本产业布局安排及实际经营业务调整情况,并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实现情况做出的安排。截至目前,高新地产加大营销推广力度,持续去化库存住宅产品,加快推进了商业地产的租售工作,此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