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1月20日晚间,贵州茅台(600519)发布公告称,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在2023年度内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经公司董事会充分研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106元(含税)。截至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5619.78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为240.01亿元(含税)。
贵州茅台表示,特别分红的目的有三点,一是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二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振市场信心;三是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