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1月6日晚间,梦洁股份(002397)发布公告称,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新能源”)以及签署金森新能源部分股份《代持股协议书》的受托方李国富和委托方刘必安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金森新能源、李国富以及刘必安立案。
梦洁股份表示,本次调查仅针对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暂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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