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0月29日晚间,新天药业(002873)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印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及纳税自查提纲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20-2022年度期间的纳税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存在财务人员对相关税收法规政策学习与理解不足,部分涉税业务不符合税前扣除等相关要求,公司需补缴2020-2022年度期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合计约726.94万元。
公告显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对新天药业2020-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2020年度增加负债总额约155.68万元,减少所有者权益、减少归属净利润155.68万元;2021年度增加负债总额约268.62万元,减少所有者权益268.62万元,减少归属净利润112.94万元;2022年度减少资产总计433.34万元;增加负债总额约293.6万元,减少所有者权益726.94万元,减少归属净利润458.33万元。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