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0月25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深圳海德量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量化”)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海德信耀政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海德信耀政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深圳证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对海德量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深圳证监局指出,吴健飞自2020年4月21日至今担任海德量化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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