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0月20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企业债过渡期后转常规的工作安排。同时发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沪深京三家交易所同步发布公告称,将于10月23日9时起正式启动企业债券受理审核等工作。
与此同时,北交所还将以此为契机推进信用债市场建设,逐步搭建信用债市场基础制度框架,推进建设北交所债券市场。
关于衔接问题,证监会表示,对于过渡期结束前已受理的企业债券项目,由中央结算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平移至发行人申请文件所列的交易所,由交易所负责后续审核等工作。对于过渡期结束前未受理的企业债券项目,发行人可自主选择一家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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