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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经营税优健康险需每年3月31日前披露保费收入、赔付率指标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岳品瑜 李秀梅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3-07-06

北京商报(记者 岳品瑜 李秀梅)为推动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惠及更多人民群众,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有效降低医疗费用负担,丰富既往症和老年人等人群的保险保障。7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经营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在保单中明确告知投保人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内容;在公司官网“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子栏目中公示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产品名单,并于每年3月31日(含)前披露上一年度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整体和分产品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以及医疗保险业务整体和分产品的综合赔付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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