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3月20日,深圳证监局发布深圳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2023年第一期。深圳证监局指出,在典型问题通报方面,部分私募基金存在募资金额不符合要求;投资者资产证明不符合要求;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私募基金风险等级不匹配;未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适当性管理缺失的问题。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私募基金不得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是私募基金的合规底线。私募机构应当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从实质上把好投资者准入关,做到“卖者尽责”。深圳证监局指出,私募基金应全面严格遵守法规要求;勤勉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不得以规避手段实施违法行为;健全适当性管理内控机制。
深圳证监局提示,作为投资者,应增强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一是正确认识私募基金风险,私募基金不能保本保收益,不能刚性兑付,投资者应认真阅读私募基金风险揭示材料了解其投资范围、风险特征;二是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提供资产收入证明,认真做好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确保风险匹配结果符合自身实际情况;三是选择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产品,不以“拼单”、借款等形式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认购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私募基金。
下一步,深圳证监局表示,将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发现私募机构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情形,依法依规处理,在辖区营造良好的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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