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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债务信息 阳光城收证监会警示函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王寅浩 网编:文旅新闻中心 2023-01-04

北京商报(记者 王寅浩)1月4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阳光城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的警示函。

据悉,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近期对阳光城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阳光城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债务的本金共31笔69.58亿元,逾期时间为2021年3月、9月、11月、12月。截至2022年4月30日,阳光城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共123笔301.91亿元,其中92笔232.33亿元为2022年1月至4月新增逾期。

对上述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情况,阳光城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4月30日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才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4月30日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总额69.58亿元、301.91亿元。

截至2022年6月24日阳光城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376.88亿元。其中2022年5月新增逾期5笔5.5亿元,2022年6月新增逾期32笔60.92亿元。对上述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情况,阳光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6月24日才披露截至当日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总额376.88亿元。

截至2022年8月31日阳光城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357.66亿元,其中2022年7月新增逾期14笔14.26亿元,2022年8月新增逾期4笔2.55亿元。对上述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情况,阳光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8月31日才披露截至当日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总额357.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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