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对于《管理办法》体现出的新特点、新要求,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系统性提出体制机制建设要求。一是明确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要求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二是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包括着眼事前预防的消保审查机制、规范销售过程的可回溯管理机制、约束合作行为的合作机构管控机制、妥善解决纠纷的投诉处理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的考核与审计机制等,督促保险机构筑牢自身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四梁八柱”,激发内生工作动力,形成不断提升自身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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