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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未履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手续等问题 安徽宇鹏投资及其责任人遭罚款合计6万元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刘宇阳 郝彦 网编:孟凡霞 2022-12-09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12月9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明,安徽宇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宇鹏投资”)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履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手续,截至调查日,安徽宇鹏投资发行的青岛宇洲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青岛宇洲投资”)私募基金产品未依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备案。此外,安徽宇鹏投资在青岛宇洲投资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存在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的行为,青岛宇洲投资的部分投资者投资金额不足100万元。

安徽证监局认为安徽宇鹏投资上述行为均违反有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此外,安徽证监局指出胡灵飞作为安徽宇鹏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安徽证监局对安徽宇鹏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胡灵飞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安徽证监局提示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至安徽证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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