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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应当审慎开展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表外业务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海颜 网编:孟凡霞 2022-12-02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12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应当将表外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声誉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及时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并建立业务、风险、资本相关联的管理机制。

《管理办法》指出,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对表外业务开展相关压力测试,测算压力情景下主要表外业务风险情况,以及对本行资本、流动性、损益变动等的影响。在开展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等压力测试时,商业银行也应当充分考虑相关表外业务的影响。

《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开展担保承诺类表外业务时,应当按照穿透原则纳入全行统一授信管理,采取统一的授信政策、流程、限额和集中度管理,实行表内外统一管理;应当审慎开展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表外业务,准确界定相关业务的法律关系、责任和承担的风险种类,厘清各方职责边界,有效管理相关业务所包含的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风险;开展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表外业务时,不得以任何形式约定或者承诺承担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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