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12月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根据《通知》,参与试点的养老保险公司有4家,分别是: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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