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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中宏人寿上海分公司合计被罚款40万元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陈婷婷 胡永新 网编:孟凡霞 2022-11-18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11月18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宏人寿上海分公司”)存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30万元罚款。徐戎时任中宏人寿上海分公司个险营销总监期间,存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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