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保险频道

银保监会首次对绿色保险进行定义,并建立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陈婷婷 胡永新 网编:孟凡霞 2022-11-11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11月11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信息显示,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发挥保险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积极作用,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对绿色保险进行定义,并建立《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明确提出发展绿色金融。刚刚结束的党的二十大对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金融等政策和标准体系,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绿色保险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加强环境等风险管理、助力绿色产业发展和绿色技术新成果应用、加强环境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还可不断提升公众和社会的绿色环保意识,引导社会资源投向,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前期,保险业已经在绿色保险领域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管统筹引领,实现绿色保险可统计可监测,提升绿色保险政策制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从而更好地发挥绿色保险在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银保监会研究印发《通知》,首次对绿色保险进行定义,并建立《统计制度》。 

关于对绿色保险进行定义时主要考虑的方面,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研究,绿色保险具有其鲜明的特点,不仅具有传统保险的属性,又具有“绿色”的内涵与外延。因此,为充分体现绿色保险的功能作用,按照内容全面、体系完整、特点鲜明的原则,在《通知》中首次将绿色保险明确定义为“绿色保险,是指保险业在环境资源保护与社会治理、绿色产业运行和绿色生活消费等方面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等经济行为的统称”。《通知》中也进一步明确绿色保险内涵包括负债端和资产端两个方面。按照重点突出、急用先行的原则,《统计制度》仅统计绿色保险负债端业务。 

对于《统计制度》的主要设计思路,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注重系统全面和可操作性。要结合国家战略部署,做到系统全面,同时也要突出重点,做到数据可得、统计可行、框架可扩展。二是注重产品维度和客户维度相结合。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险种,具有明显的“绿色”属性,所有业务可统计为绿色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等险种,虽然本身不直接具备“绿色”属性,但如果是为绿色企业、项目和产品提供保险服务,也可以统计为绿色保险。因此,要将产品维度和客户维度相结合,以展现绿色保险的全貌。三是注重界限清晰分步推进。考虑到绿色保险统计处于起步阶段,在整体框架下,结合保险行业实际采取分步推进的方式开展统计。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