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9月16日,宜春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保尔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保尔保险代理江西分公司”)因存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分别开立独立账户用于代收保险费结算、收取佣金结算;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未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的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33万元。
谢俊敏对保尔保险代理江西分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宜春银保监分局警告,并被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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