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8月9日,青岛农商行发布《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表示,近日,该行董事会收到该行董事长刘仲生的辞职报告。刘仲生因超过关键人员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辞去该行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三农金融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辞职后,刘仲生将不再担任青岛农商行及该行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据悉,截至本公告之日,刘仲生持有该行59万股股份。
青岛农商行表示,辞职后,刘仲生所持有的该行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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