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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债券标准原则发布 募集资金需100%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宋亦桐 网编:孟凡霞 2022-07-29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7月29日,来自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信息,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以下简称《原则》)。

据悉,绿色债券包括普通绿色债券、碳收益绿色债券(环境权益相关的绿色债券)、绿色项目收益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几大类。

《原则》指出,绿色债券指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需100%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经济活动等相关的绿色项目。

《原则》提到,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或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发行人可将绿色债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等,单次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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