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6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官网发布关于同意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称,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6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该公司通过现有股东以现金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方式,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亿元增至人民币10亿元。
增资后,各股东名称、出资金额(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4亿元,出资比例34%;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3亿元,出资比例33%;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3亿元,出资比例33%。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