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财经新闻中心 > 银行理财频道

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备的历史数据存储机制,确保对外披露的信用风险损失准备计提结果可以复现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孟凡霞 李海颜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2-05-18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海颜)为推动商业银行提升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质量,有效识别信用风险,及时充足计提信用风险损失准备,5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开发预期信用损失法相关管理信息系统,支持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高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的自动化水平。

《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应持续加强信用风险相关历史数据的积累和管理,为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提供可靠基础数据或参数。商业银行自身积累的历史数据无法满足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要求的,应加强对外部数据的收集和管理。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备的历史数据存储机制,确保对外披露的信用风险损失准备计提结果可以复现。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