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丁宁)1月17日晚间,刚披露收购事项的东睦股份(600114)“闪电”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
据了解,1月17日盘后,东睦股份披露称,拟以现金2.32亿元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剩余40%股权,并以现金1.94亿元收购德清鑫晨公司97%股权。上述交易金额较大且构成关联交易。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对方宁波新金广由公司部分董事和部分骨干人员投资成立,其持有浙江东睦科达10%股权及德清鑫晨公司55%股权。公司拟以合计1.62亿元收购上述股份。
对此,上交所要求东睦股份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宁波新金广的历史沿革、公司管理层持股的背景、原因及具体持股比例、出让方各自的取得成本与本次收购价之间的差额,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向公司管理层收购标的资产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此外,公告显示,本次收购交易对价合计4.26亿元,分两期支付。截至2021年3季度末,东睦股份资产负债率为50.53%,货币资金余额为3.72亿元。本次收购标的浙江东睦科达负债总额4.88亿元,资产负债率达80.54%。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本次收购资金的来源,并量化分析对公司可能产生的财务费用和偿债压力等。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收购德清鑫晨公司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将在东睦股份合并财务报表中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前期公司披露2021年业绩预减公告,2021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66%到100%,主要为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致。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测算本次收购德清鑫晨公司预计将形成商誉的金额,并结合行业情况等充分说明标的公司未来产生商誉减值的风险,以及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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