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1月11日晚间,据证监会官网显示,2022年1月4日,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药业”)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关于撤回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倍特药业公司发行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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