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丁宁)12月27日晚间,世龙实业(00274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2月24日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西世龙实业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世龙实业存在以下违规事项。公司10月28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净利润为9349.82万元,同比上升497.95%,但世龙实业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江西证监局表示,世龙实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报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世龙实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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