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丁宁)11月22日早间,深交所官网显示,盛新锂能(002240)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深交所表示,2018年2月12日,盛新锂能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称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盛新锂能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2021年11月17日,盛新锂能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盛新锂能公司股票16224.91万元,完成比例为54.08%,未完成增持计划。
深交所表示,盛屯集团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3条、第11.11.1条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6.1条的规定。希望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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