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11月16日晚间,华宇软件(30027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赵晓明、韦光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1年3月22日,华宇软件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学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通知,并自2021年3月21日对其实施留置。公司直至2021年8月29日发布公告披露上述事项。
北京证监局指出,华宇软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受托履行董事长主要职责的赵晓明和董事会秘书韦光宇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现对华宇软件、赵晓明、韦光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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