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石飞月)10月31日,格力电器发出一则《关于格力电器在美国涉诉案件的说明》称,关注到有媒体在网络上传播格力在美国涉诉案件相关新闻,因此做出说明。
格力电器表示,公司近期与美国司法部消费者保护处、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DOJ)达成协议,协议涉及的产品为该公司2005年至2012年期间生产的出口北美除湿机。
格力电器于2012年收到事故投诉,于2013年6月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申报。由于申报不及时,2016年格力电器和CPSC达成民事和解,支付1545万美元。
2017年,DOJ就此同一事件要求格力电器承担责任。经过多轮谈判,近期格力电器和DOJ达成协议,支付7575万美元。如格力电器遵守协议约定,DOJ将在三年期结束后终结案件。
格力电器指出,以上协议涉及的问题均发生在8年前,2013年以后未再出现同类问题。协议涉及金额已全部计提,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本年度业绩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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