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关子辰 实习记者 张怡然)10月24日,春秋航空官方微博发布公告,就石家庄进出港航班客票发布特殊退改规定。
据悉,退改规定适用于2021年10月23以前及当日购买,乘机日期在10月24日至11月7日之间,由春秋航空实际承运的石家庄进出航班。符合适用范围的客票,自通知发布时起,旅客可以选择退票,或选择变更至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及当日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费和票价差。再次提出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并根据对应舱位收取变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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