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文旅中心 > 典藏艺术频道

未经登记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中国山水画院”被取缔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隋永刚 网编:文旅新闻中心 2021-09-08

官网截图

北京商报(记者 隋永刚)据北京市民政局官网消息,“中国山水画院”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之规定,北京市民政局已于2021年9月1日对“中国山水画院”依法取缔。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