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财经新闻中心 > 上市公司频道

未准确、完整反映公司业务实际情况 维宏股份收监管函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董亮 丁宁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1-09-02

北京商报(记者 董亮 丁宁)9月2日晚间,深交所官网显示,因未准确、完整反映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维宏股份(300508)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8月14日,维宏股份于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时称公司市场份额在20%左右。9月1日,维宏股份披露半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称前述20%左右市场份额仅是公司在激光切割控制系统市场的份额。维宏股份在互动易回答中未说明20%市场份额对应细分行业,相关表述未准确、完整反映公司业务实际情况。

深交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8.14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