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8月16日晚间,深交所向宏达新材(002211)下发关注函,要求宏达新材说明实控人失联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据了解,2021年8月14日,宏达新材曾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疑似失联的公告》,称8月12日晚间公司接到桂林市公安局电话,告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鑫目前已被桂林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具体案件情况不便透露,相关立案文书已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宏达新材自2021年8月12日下午起至公告披露前,通过各种渠道多次联系杨鑫,但均未取得有效联系,公司暂无其他有效途径确认上述情况是否属实。
对此,深交所要求宏达新材说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鑫目前无法取得联系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补充说明为消除不利影响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并结合上述事项及公司无线通信业务出现经营风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出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中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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