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廖蒙)7月23日,央行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重大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央行的规定应当事前报告的重大经营事项,以及可能对支付机构(含分公司)自身经营状况、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应当事后报告的事项。
《办法》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就重大事项一事一报,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错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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