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6月25日晚间,ST三五(300051)发布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之《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2020年度,ST三五将前期因取得少数股东股权等原因形成的资本公积,在转让相关子公司股权并丧失控制权时调整至损益,导致多计投资损益-2497.4488万元,ST三五2020年年报存在会计差错。2021年6月21日,ST三五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厦门证监局表示,ST三五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ST三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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