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6月1日,教育部正式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明确学校保护职责时,《规定》依据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总结归纳学校应当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
具体来看,在一般保护一章中,《规定》要求,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常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同时,为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减少攀比、避免歧视,缓解应试压力,《规定》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但是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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