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实习记者 丁宁)4月20日晚间,申华控股(600653)发布公告称,因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存在多项违规,华晨集团于4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华晨集团具有以下违规行为。具体包括,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披露的文件涉嫌存在虚假记载;涉嫌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涉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涉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对此,证监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华晨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合计对华晨集团处以5360万元罚款。
据了解,申华控股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直接及通过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4.4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目前华晨集团正处于重整阶段,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方案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控制权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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