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实习记者 丁宁)4月16日晚间,ST康美(600518)收到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业绩虚假或调节利润的情形。
据了解,ST康美于4月16日晚间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0年度归属净利润亏损244.8亿元至299.2亿元。相关预亏金额巨大,与更正前预亏金额差异巨大, 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对此,上交所要求ST康美就资产计提大额减值情况,说明资产减值测算的具体过程及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公司迟至本期才计提相关减值的合理性、审慎性,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足的情形;就可能面临的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计提大额或有诉讼费用的情况,说明计提的依据,并充分提示相关诉讼风险。
此外,上交所还要求ST康美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作出业绩预告更正的依据、过程和结果是否适当和审慎发表专项说明。同时,根据更正公告,公司2020年期末净资产预计为负,股票可能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目前还存在大额资金占用未解决,大额到期债务未清偿等风险事项。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当前经营实际情况及存在的诸多风险因素,明确投资者预期,做好2020年年报披露、退市风险提示和后续安排。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