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石飞月)3月18日晚间,浩泽净水公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在HCCW430/2020中颁令清盘,而破产管理署署长凭藉其职位成为公司的临时清盘人。
公告显示,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182条,清盘开始后就公司财产(包括据法权产)作出的任何产权处置,以及任何股份转让或公司成员地位的任何变更,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否则均属无效。
香港上市的浩泽净水是国内最早上市的净水企业,当日上午九点,浩泽净水在股市暂停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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