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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头就打 国家税务总局曝光首起增值税电子专票虚开案件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宗泳杉 网编:陶凤 2021-03-02

北京商报讯 (记者 陶凤 宗泳杉)3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一起虚开电子专票案件。据悉,日前河北税务与警方合作,查处一起虚开电子专票团伙案,抓获团伙成员6人,查明犯罪嫌疑人通过线上注册空壳公司、申领并对外虚开电子专票违法行为,涉及金额400余万元,这也是国家税务总局曝光国内首起增值税电子专票虚开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电子专票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损害国家利益的税收违法犯罪个人或团伙,继续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打”。

事实上,早在2015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就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分步推行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去年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推广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先在上海、江苏、浙江等11地推广,2021年1月21日起推广至全国其他地方。

“税务部门在推进电子专票过程中,推行“一户式”管理机制,第一时间为首次核定或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提供“首票服务”,帮助其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同时对涉税风险实施精准管理,实现疑点信息系统自动预警并快速分析应对,及时有效防范虚开骗税风险。”上述负责人表示。

无论是电子普票还是电子专票,在税务电子化的时代里,电子发票因其领用更快捷、交付更便利、保管更经济等优点,自推广以来逐渐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认可。但是,也有不法分子利用电子发票实施虚开发票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经济秩序,侵害了国家税收权益。

2019年8月,新疆税务局稽查局通过大数据分析监控,发现31户企业存在虚开发票重大嫌疑。经查实,该案涉及开票企业125户、受票企业735户,共开具增值税发票8554份、金额14.26亿元,其中电子普票5817份、金额5.3亿元。

甚至还有不法分子利用电子发票开具方便等特点实施虚开发票违法行为。2020年6月,广东警税打掉一个虚开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有着完整的虚开发票地下产业链条,通过手机、网络远程运作隐匿身份,翻新作案手法,自2019年12月起从大量虚开传统纸质发票逐步转向虚开电子发票。该案涉及开票企业598户、受票单位和个人8727户,共开具增值税发票25536份、金额17.62亿元,其中电子普票4540份、金额2.85亿元。

从纸质发票虚开到电子发票虚开,尽管不法分子虚开发票的载体有所改变,但虚开的主要手段和特点没有本质的变化。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高同武律师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发票可以复制并重复打印,同一张电子发票打印为多份纸质发票时,一份发票多份打印文件之间没有互斥特征,如果企业内部控制不强,则会出现电子发票重复报销的现象。更有甚者会出现虚开发票的情况,骗取税款或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可以抵扣的大量税款,从而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也严重地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当前,国家对发票违规使用的处罚力度加大,各地税务局机关在日常检查中也更加重视发票的查验,随着税务电子化,特别是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税收监控仍面临挑战。从2018年8月开始,税务部门就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电子发票开具等方面风险监控,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目前的电子发票定位理念仍停留在传统纸质发票,只是改变了传递介质,仍然延续的是以票控税的方式,并未体现电子化管理方式下的以信息管税的设计功能。”高同武表示,可以通过改变现有的以票管税方式,建立以信息管税的模式,扩大电子发票的勾选认证范围,只有在税务管理系统内勾选过的发票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从而避免电子发票“一票多用”、“滥用发票”,避免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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