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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专访市政协委员、中国人保健康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王辉: 扩大试点、完善方案 推进城市定制普惠医疗保险实施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海媛 摄影记者:张笑嫣 网编:齐琳 2021-01-23

北京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进行时,有关北京市进一步推进普惠医疗保险再度成为会议热词。1月23日,市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王辉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提到,目前北京市推进惠普医疗保险仍存在保障内容“窄”、试点时间短等问题,为此他提出,在推进北京市定制普惠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形成“政府指导,行业领头”的形式,加强对北京市场的调研工作,并针对北京市医保政策特点,按照保本微利、惠及民生的经营思路研究制定保险方案,厘定参保费率。此外,王辉还提到,针对愈发加剧的人口老龄化问题,需进一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北京的试点范围。

张笑嫣/摄

八大问题待解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达到2.54亿,占总人口比例18.1%,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76亿人,占总人口的12.6%。报告预测,中国将在2022年左右,由老龄化社会进入老龄社会,届时65岁及以上人口将占总人口的14%以上。随着老龄化加剧,这类人群长期护理保障不足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

自2016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当前已有49个城市加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行列。随着长期护理保险不断得到重视,其试点范围也在不断扩大。2020年9月,长期护理保险也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进行全要素、全流程、全方位试点。

王辉认为,在石景山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实现共享发展改革成果的重大民生工程。同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有利于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提升这类人员体面以及有尊严的生活质量;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和拓展护理从业人员就业渠道。但目前该项目在北京的试点速度仍较慢,需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另外,由于石景山区人口规模较小,应在北京市多区域进行不同特色的试点。

在王辉看来,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与实施仍有8大核心问题亟待解决。关于保障对象与保障范围、费率测算和筹资额度、补偿方式和结算支付、鉴定标准和失能评定、待遇享受和风险控制、服务提供和利用、系统运行与管理、服务培训和能力提升等问题,仍未有明确的规定及实施标准。

青岛市作为国内第一座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的城市,在实施过程中,也针对其经办商业保险机构建立了多项管理制度及运行细则。因此王辉认为,推进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可以遵循青岛等地成功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经验,在服务方式、信息技术手段、服务理念等方面勇于创新探索。

“可以发挥商业保险公司专业化、市场化的优势,积极稳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博彩具有代表性的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经验、信息技术之长,为政府所用。为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做好提前准备,提早布局安排,摸清全市相关底数,如老龄人口结构、分布,医疗护理机构、养老机构等”。王辉如此建议。

“惠民保”落地的迫切

事实上,除长期护理保险外,北京市的普惠医疗保险也待进一步深化推进。2020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至2030年底,全国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同时,《意见》也鼓励地方政府试点“惠民保”,构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公开资料显示,自2015年起,“惠民保”业务通过“城市定制、商保承保”的方式先后在深圳、珠海、广州等多个地市落地运行,并得到了当地参保群众的广泛欢迎。而王辉认为,北京市作为首都,具有地位上的特殊性及重要性,因此应在“惠民保”的推进工作中,为全国各地做出表率。

据了解,2020年,已有部分商业保险公司在北京推出“京惠保”、“城惠保”等北京版“惠民保”。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11月,“京惠保”上线不足一月,参保人数已近90万。但在业内人士看来,虽然目前国内已有部分城市实现推进普惠医疗保险,但北京市在该方面的进展则较为缓慢。

须解决内容窄、投保年龄受限

据王辉介绍,尽管北京市已有“惠民保”项目推进先例,但仍有待完善。

“整体来看,目前北京市推进的普惠医疗保险相对其他城市而言,存在试点时间短、试点保障内容较“窄”的问题,如只将“自付一”的部分纳入补偿范围。另外,北京市的“惠民保”在投保年龄上仍有一定的限制,而部分城市已经放开了对年龄的限制。”

针对北京市普惠医疗保险现存问题,王辉建议,可以参照我国其他城市的“惠民保”项目并结合北京实施的医保政策、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在参保群众范围上,尽可能将参保群众全部纳入;在保险责任方面,应重点将自付二以及医保外的部分自费费用纳入补偿范围;在参保费用方面,应不超过北京市职工人均日工资水平;在项目落地方面,应选择参与意愿强烈、实力较为雄厚、服务队伍强大等能够长期合作的公司,以保证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真正成为符合北京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参保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获得感和幸福感。

此外,王辉还提到,应由政府主导、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北京市场有担当、有参与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加强对北京市场的调研工作,并针对北京市医保政策特点,按照保本微利、惠及民生的经营思路研究制定保险方案,厘定参保费率。“只有当这个保险真正起到‘兜底’作用,才能真正解决‘因病返贫’的问题。”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海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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