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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常委、民盟北京市委一级巡视员宋慰祖: 对表《旅游条例》 乡村民宿须“源头”合法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关子辰 网编:齐琳 2021-01-20

北京商报讯(记者 关子辰)政协北京市十三届四次会议1月20日进入委员报到日,北京市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盟北京市委一级巡视员宋慰祖向大会提交了题为《关于认真落实<北京旅游条例>,规范旅游民宿市场》的提案,提案中指出,乡村民宿大多未按《北京市旅游条例》要求获得民宿经营的登记,多是以企业或个人的名义开展经营,造成监管不到位。建议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对标对表《北京市旅游条例》,从起步伊始,就要做好民宿用房合法性、工商登记以及环保、消防、治安、卫生等的监督和执法工作,让民宿发展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平稳向前。

近年来,伴随城乡生态休闲旅游的热度不断上升,以乡村为主体的民宿业迅速发展,扩张之势日趋明显。与此同时,北京市也成立了乡村民宿发展协调小组,负责乡村民宿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引导,统筹乡村民宿发展,强化产业布局和品质引领,并制定了《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

宋慰祖指出,就在民宿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市场上也存在着诸多隐蔽的问题。一是大多数乡村民宿未按《北京市旅游条例》要求获得民宿经营的登记,多是以企业或个人的名义开展经营,造成监管不到位。二是民宿经营与村集体经济的关系,投资者与乡村产业发展的关系等条理不清,利益难于得到合法保护。三是各郊区环境条件不同,一刀切式的发展民宿模式,不符合客观规律,存在为建民宿而建民宿,生态涵养区民宿发展效果明显;平原地区外来人口多,出租房多,而民宿无人问津,村民也无积极性,造成工作开展不下去等问题。

对此,宋慰祖建议,各级政府部门首先要认真对标对表《北京市旅游条例》从起步伊始,就要做好民宿用房合法性、工商登记以及环保、消防、治安、卫生等的监督、监管和执法工作。让民宿发展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平稳向前。依照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北京市乡村民宿管理导则》。民宿发展要因地制宜,政府不要搞一刀切,不要用运动方式发展民宿,不要搞民宿发展大跃进。

“同时,依据我国的国情和产权关系,要正确、明晰民宿发展与集体经济的关系,要通过集体组织、集体流转、集体经营来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民共同富裕。避免传统农家乐发展中存在的,个体无限扩张,蚕食集体利益,损害了有序发展、造成了恶性竞争,破坏了经营环境。造成了产业衰退和村域发展迟滞问题。”宋慰祖还指出。

目前,乡村民宿已成为各区特别是郊区各级政府高度关注,全力推进的产业。特别是在疫情当下,乡村休闲旅游得以井喷式爆发,乡村民宿畸形发展,节假日一房难求,价格居高不下,形势一片向好。对此,宋慰祖还建议,要大力发展生态服务型产业,鼓励民宿企业积极探索休闲旅游与休闲养生养老相结合,开展城乡互动,实施“城市人下乡,农产品进城”行动。以破解“空四忙三”的民宿怪圈。实现民宿全天候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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