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财经新闻中心 > 金融科技频道

银保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岳品瑜 刘四红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1-01-13

北京商报(记者 岳品瑜 刘四红)1月13日,银保监会官网正式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五章二十五条,主要包括总则、评级要素与评级方法、评级程序、评级结果运用、附则等五部分,从总体上对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工作作出安排。一是设定监管评级要素和方法。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共5项:公司治理与内控、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质量、信息科技管理,各部分权重占比分别为28%、12%、35%、15%、10%。二是明确监管评级操作程序。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分为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初评、银保监会复核、反馈监管评级结果、档案归集等环节。评级工作原则上应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三是强化监管评级结果运用。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监管评级结果是监管部门衡量公司经营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程度,以及制定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也是实施消费金融公司市场准入事项的参考因素。

《办法》的发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规制,为强化分类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有利于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引导消费金融公司强化风险防控,发挥特色功能,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