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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方正电机股东卓斌收警示函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刘凤茹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1-01-12

北京商报(记者 刘凤茹)1月12日晚间,方正电机(002196)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卓斌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卓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明,2015年,方正电机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卓斌所持有的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股权,卓斌因此获得了方正电机股份2915.1079万股,占方正电机总股本的10.99%。2020年10月15日,卓斌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247.53万股,减持比例为0.53%,且自2015年以来通过多次减持股份以及因方正电机股份回购注销、非公开发行等原因,导致所持股份减少至2741.1577万股,占方正电机总股本的5.85%,累计持股变动达5.14%。卓斌作为方正电机持股5%以上股东,在所持方正电机股份比例减少达5%时,未按规定停止买卖方正电机股票并通知方正电机予以公告。

浙江证监局指出,卓斌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卓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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