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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体育就姓名权纠纷案一审结果发布声明称:不会影响中文“乔丹”商标的合法使用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钱瑜 王晓 网编:钱瑜 2020-12-31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王晓)12月31日,乔丹体育就与前美职篮运动员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关于姓名权纠纷案件审判结果做出声明,表示本次民事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保持一致,不会影响乔丹体育对中文“乔丹”商标的合法使用权利,并且乔丹体育仍将一如既往的做好“乔丹”品牌。

12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前美职篮运动员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诉乔丹体育公司、百仞贸易公司姓名权纠纷案已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要求,乔丹体育停止使用“乔丹”商号和商标,并向球星乔丹共计赔偿35万元。

对此,乔丹体育在声明中表示,自2012年以来,关于中文乔丹“姓名权”的行政诉讼,在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决,对我公司注册时间已经超过5年的70多件商标,包括25类中文“乔丹”商标给予了合法使用的权利,本次民事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保持一致,不会影响我公司对中文“乔丹”商标的合法使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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