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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支付机构领百万级罚单 腾付通财付通等四机构被罚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岳品瑜 刘四红 网编:孟凡霞 2020-12-31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刘四红)2020年最后一天,再现多家支付机构“吃”上百万元巨额罚单。根据央行深圳中心支行12月31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因违反支付业务相关规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付通”)、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分别被处罚金230万元、90万元、614万元和877万元。

其中,腾付通违规事项共含11项,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客户实名制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特约商户检查制度;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支付账户限额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项。

对此,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对腾付通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7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18元,合计罚没人民币614万元。另该公司相关责任人被罚18万元。

财付通涉及违规事项则包括8项,主要为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违反条码支付业务限额管理规定;违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未备案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未按规定时间保存交易验证记录;未能如实提供调查材料;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资质审核制度。

对此,财付通同样被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18万元,处罚款人民币558万元,合计罚没金额人民币877万元。另财付通公司风控总监也被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央行已对支付机构开出至少67张罚单,罚没金额达3.22亿元,罚单金额已超去年总额的2倍。一方面是“双罚”趋势明显,近半罚单涉及“双罚”,除了机构层面处罚外,监管对违规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也在加大。另一方面是大额罚单增多,67张罚单中,包括1张亿元级罚单、5张千万元级罚单以及13张百万元级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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