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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有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间不得进行虚假注资、循环注资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岳品瑜 廖蒙 网编:孟凡霞 2020-12-16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实习记者 廖蒙)12月16日,财政部官网披露《关于国有金融机构聚焦主业、压缩层级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国有金融机构对所属各级子公司的出资应当依法合规,资金来源应当为真实自有资金。国有金融机构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之间不得进行虚假注资、循环注资,一般不得通过股权质押进行融资。同时,国有金融机构应当在内部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对所属子公司之间的交叉任职、同业往来、信息共享、运营后台、共享营业设施等进行合理隔离,有效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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