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11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公告显示,2020年第三季度末,纳入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5%,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0.5%。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6.5%、267.6%和321.6%。
另外,有98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3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5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1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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