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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26亿元土地收储款会计处理方式合理 无内幕交易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张君花 网编:产经中心 2020-11-26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张君花)11月25日晚,广州浪奇回复了深交所关注函,对关于其变更26亿元土地收储款会计处理方式的依据和原因、土地收储进展的披露是否存在不及时情况进行了回应。

根据广州浪奇此前披露信息,在2019年12月,广州浪奇总部地块启动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当时广州浪奇对土地收储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即收到搬迁补偿款时,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触及相关条件则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

然而,2020年11月13日,广州浪奇发布公告称决定对该笔土地收储款变更会计处理方式,在2020年度将土地补偿款项及提前交地奖励款扣除各项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将会增加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22.47亿元。

对此,广州浪奇在回复公告中称,2019年12月,公司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交储系因广州国际金融城项目整体规划,且土地补偿款由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直接拨付,因此本公司当时认为土地收储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中所指“搬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条件。

而之后进行变更,源于公司经过再次深入研究相关文件对政府补助和政府按照相应资产的公允价格向企业购买资产两种行为的区分与界定,同时参考更多的市场案例后及相关规定后,认为公司对搬迁补偿事项按照资产处置的一般原则进行会计处理更恰当。

同时,广州浪奇方面称,公司研读相关文件后发现,企业因政策性搬迁,若收到的拆迁补偿是依据企业交付土地的公允价值确定的,其实质是政府按照相应资产的公允价格向企业购买资产,是互惠交易,不属于政府补助;企业收到的搬迁补偿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补偿款明显高于搬迁地块的市场价值,且附有额外的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含有政府补助的成分,否则应当全部按照资产处置的一般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就此次变更是否涉及以前年度差错更正,广州浪奇表示,因土地收储相关土地补偿款的收取,建筑整体拆除、土地、建筑物和附着物 的注销登记、管线迁移、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等费用主要发生在 2020 年度,土地收储事项会计处理变更对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净资产和净利润均无 影响。不构成重大的前期差错,不涉及以前年度差错更正。

针对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差异,广州浪奇回应称,公司在前期论证过程中,存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修订)案例理解不够透彻,市场案例研究不够充分的情况,从而导致前后会计处理思路存在较大差异。此外,根据公司目前自查结果,公司暂未发现三季报以来的信息披露行为存在其他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就是否有内幕交易行为,广州浪奇表示,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至25日对登记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近期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实,未发现相关人员在相关事项内部讨论期间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战略定位专家、九德定位咨询公司创始人徐雄俊认为,广州浪奇发生一系列事件的背后,更多的是由于公司内部制度、管理的混乱。如果把此次26亿元的土地赔偿款作为利润处理,将极大可能帮助广州浪奇在年底实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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