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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整改,电视开机广告会说拜拜吗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石飞月 摄影记者:石飞月 网编:产经中心 2020-11-19

北京商报

“我们尊重法院判决”,11月19日,针对开机广告案败诉一事,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融致新”)方面这样回应北京商报记者。开机广告在国内市场已经存在七八年的时间,伴随着互联网电视的崛起而流行,却没有因为互联网电视的没落而就此消失,这背后虽是国产品牌利润微薄的无奈之举,却侵害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

一年多来,在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消保委”)的推动下,冗长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现象有所改善,该委员会发布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也在今年正式生效。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即便经历了整改和诉讼,但电视开机广告不太可能全部取缔,未来规范化发展更加现实。

行业整改

据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的消息,此前对乐视电视所属企业乐融致新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近日宣判,乐融致新一审败诉,江苏省消保委主张的“一键关闭”功能得到判决支持。

2019年7月起,江苏省消保委开展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系列调查、整改、诉讼维权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的创维、夏普、海尔、乐视等7家智能电视品牌企业进行了长达一年的约谈、跟踪和监督,要求企业提供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

今年7月,江苏省消保委曾就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根据通报,经过四轮整改,除乐视外6家企业整改均取得显著成效。因前期乐视无实质整改,2019年12月,江苏省消保委对乐融致新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020年1月6日,南京市中院立案受理,2020年7月15日,南京市中院正式开庭审理乐视公益诉讼案。

江苏省消保委指出,乐融致新消极应对消费者诉求。在公益诉讼发起后,乐融致新态度依然消极,未与江苏省消保委有过任何正式接触,缺席南京市中院召开的庭前会议,并在证据提交阶段辩驳其行为符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江苏省消保委认为乐融致新行为完全是重利润攫取、轻权益保护的表现,更是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应坚决予以遏制和打击。

2020年11月1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乐融致新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侵犯了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应予整改,乐融致新一审败诉。至此,江苏省消保委主张的“一键关闭”功能得到判决支持。

普遍现象

开机广告是七八年前互联网电视的产物,目前,一部分开机广告由互联网电视自带,另一部分是OTT盒子自带的,一旦连接网络,广告就会自动更新显示。然而,现在畅行的“智能电视”实际已经无法与网络分割,“想看电视,先看广告”的现状已经成型。

去年7月,江苏省消保委就曾通过公开数据收集、消费者问卷调查、征集志愿者收集信息等方式,对市场上10家智能电视品牌进行开机广告专项消费调查。收集的15858份有效线上问卷显示,96.4%的消费者告知家中智能电视存在开机广告,48.88%的消费者表示是在购买后使用时才发现开机广告,90.66%消费者认为有必要对开机广告进行整改。

产经观察家丁少将指出,彩电业近年来销量下滑,企业利润整体单薄,尤其是价格战肆虐,一些企业处于亏损的边缘。开机广告能扩大企业除硬件收入之外的收入,提升盈利水平,开机广告也可以丰富彩电企业的盈利模式,因此很多企业不愿意放弃。

开机广告之所以会出现,与当初互联网电视品牌“买会员送电视”的套路脱不开干系,价格战开打之后,传统电视厂商的利润越来越少。据奥维云网数据显示,2019年彩电市场行业均价为2809元,创近十年新低。这也与智能电视零售价的不断下降密切相关。根据统计不难发现,当前国内各大厂牌的智能电视售价一再下降,55英寸的热门机型普遍在2000元以内,而来自国外的品牌则普遍售价在3000元左右甚至更贵。

家电观察人士许意强表示,彩电企业不放弃开机广告,既有商业上的原因,也有产品上的原因。比如开机广告的精准投放,是众多智能电视企业的一种盈利手段和方法,在保证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利益的共享与分享;此外,电视智能化之后,开机启动本身需要一段时间,过去是黑屏或企业的LOGO,现在是比较短暂的广告推送,本身并不影响用户的实际收看体验。“我并不赞成对于智能电视的开关机广告‘一棍子打死’,也不能‘放任不管’,而是需要在相关的标准和体系下,既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也能让企业展开商业模式的探索与创新。”

规范施行

那么,经历过行业整改,电视开机广告是否有可能就此取缔呢?

许意强认为,江苏省消保委的公益诉讼,并不是针对不允许彩电企业设置“开机广告”,因此不存在消保委凭借一项针对单个企业的公益诉讼,就能封杀全行业的所有智能电视开机广告,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同时,其他主动整改企业的动作,也不是取消开机广告,而是给用户一定的选择权,并明确开机广告的时间。

“未来,我认为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应该会长期存在,但一定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为,有针对性的开机内容广告,也是电视走向全面智能化发展的一部分内容,更是彩电企业与用户交互的一个平台和窗口。封杀没有道理,更没有法律依据。”许意强说。

丁少将也认为,开机广告现象应该规范化发展,比如增加关闭按钮、给用户选择权等。电视企业创新OTT业务模式值得鼓励,但在一些业务发展初期难免有一些问题,总体上不能因噎废食,需要做好企业创新和用户体验的平衡。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启动开机广告系列维权专项行动后,针对行业内部对开机广告时长、关闭没有统一要求的现实情况,今年3月,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经过法定程序,2020年9月23日《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正式生效施行。

根据该技术规范要求,在硬开机(智能电视从电源切断的关机状态中重新开机)、软开机(智能电视从待机状态中重新开机)状态下,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时长均不超过30s;关闭广告提示窗应在广告播放后1s内显示,直至用户点击关闭广告提示窗或广告播放完毕前,应始终提供该提示窗;点击关闭广告窗后,应在3s内停止广告播放,并切入电视UI界面。

北京商报记者 石飞月/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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