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周菡怡)11月10日,江苏银保监局发布罚单显示,因存在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使用内容不规范的客户告知书,以及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规行为,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永达理保险经纪江苏分公司”)合计被罚12万元。
根据罚单,在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方面,2018年,永达理保险经纪江苏分公司通过公司基本户收取保险机构佣金,累计93305601.5元。该账户同时还用于列支各项办公费用,如,2018年6月8日支出永达理保险经纪江苏分公司办公室租金734372.5元。该公司因此被罚1万元。
在使用内容不规范的客户告知书方面,截至检查组离场日(2019年7月15日),永达理保险经纪江苏分公司使用的客户告知书,未包含其高级管理人员与经纪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内容。如,2018年10月28日客户陈**签署的客户告知书。该公司因此被罚1万元。
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方面,2018年8月30日至9月7日,永达理保险经纪江苏分公司客户3人随团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3名客户旅游团费共6.57万元,由该公司经纪人支付,涉及保险业务2笔。该公司因此被罚7万元。
综上,永达理保险经纪江苏分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负责人陈弘庭被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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