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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不准确、不完整 西藏药业遭警示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董亮 马换换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0-11-05

北京商报(记者 董亮 马换换)11月5日晚间,西藏药业(600211)发布公告称,因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等事项,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西藏证监局表示,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西藏药业存在多项问题,包括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重大投资未按制度规定执行等。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条的相关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西藏药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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