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10月21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最新消息显示,联明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并购重组委给出的审核意见为,申请人未充分说明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估值的合理性,未充分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重组方案显示,联明股份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联明包装100%股权。交易完成后,联明股份将直接持有联明包装100%股权,并通过联明包装间接持有上海包装100%股权和烟台联驰100%股权,交易对价为5.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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